南寧市農業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度南寧市農業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南農職字〔2023〕5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職改辦、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系列職改辦(人事股)、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區農業行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農業職辦〔2023〕1號)和南寧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南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南職辦〔2023〕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23年度農業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在我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符合廣西農業系列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職稱。
(一)無職稱直接申報或破格申報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規定執行。
1.無職稱直接申報中級職稱的,應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超過評審條件相應學歷資歷規定年限(初級、中級職稱所需年限合并計算)2年以上。需提供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入編(聘任合同)等證明材料,且有對應的社保佐證信息。
2.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后,可直接申報副高級以下職稱,相關資歷、業績成果要求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三)項規定執行。
3.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按《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桂人社規〔2021〕12號)規定執行。
4.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破格申報的,申報人應提供達到破格條件的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參評,無需單獨進行破格審批。
(二)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
(三)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
2.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延退的。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
4.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
5.從2023年往前推算,申報資歷年限內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含未定等次)的。
6.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
7.下一級職稱不符合取得職稱當年資格條件的。
申報后出現上述情形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申報農業系列職稱的人員,評審條件按照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系列職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20〕16號)規定執行。
(二)根據《關于水產行業和農業機械化專業職稱申報有關事項的批復》(桂職辦〔2020〕71號)文件精神,水產和農業機械化2個專業現已列入農業系列專業目錄,評審條件按照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系列職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20〕16號)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涉及的評審條件、有關政策及可登錄“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查詢,網址:www.gxrczc.com。
三、申報途徑
(一)在職人員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依法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以外,申報人不得選擇無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本地區本部門不具備條件組建相應評委會的,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規定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評審權的評委會評審。
(二)民營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才、自由職業者,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規定的途徑申報職稱。
民營企業申報同系列職稱人員需統一申報途徑,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企業注冊地參加職稱評審。
在我市轄區內注冊的民營企業如選擇自治區相關評委會評審的,需經我市人社行政部門審核推薦。
(三)申報人身份性質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否則視同申報材料造假。
(四)申報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同級別職稱,否則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五)中直駐邕單位或外省市駐邕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不得多渠道申報。如選擇向我市相應評委會申報(由南寧市發文發證),須由該單位所在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省級人社行政部門或其他有權限的單位就該駐邕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模板詳見附件1),并報相應評委會組建單位備案后方可申報。
(六)市外人員按規定通過委托評審方式到我市申報評審職稱的,應由申報人所在職改部門出具委托材料(模板詳見附件2),并經自治區(市縣區)職改辦按權限審核同意后推薦到相應系列高(中初)級評委會評審。我市人員申報我市有評審權限但尚未組建評委會的職稱時,應按委托評審程序辦理手續。
(七)在區外(含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單位駐桂機構)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市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區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的,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職稱重新確認和職稱轉評,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八)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稱后,從事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的專業技術工作的,應當進行職稱轉評。在從事新的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后,可以按照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重新申報相應職稱評審。職稱轉評應當符合所申報職稱系列(專業)條件,資歷、年限、業績成果等可以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四、申報方式、流程及要求
(一)申報方式
本年度南寧市農業系列中、初級職稱實行網絡化職稱申報。申報人登錄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anning.gov.cn)網上辦事大廳申報,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771-5668589。
(二)申報流程
在網上申報推薦評審的基本流程為:個人、單位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填寫信息、上傳有關材料)——單位審核推薦(公示)——主管部門審核(無主管部門的、非公單位人員或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可略)——縣(市)、城區、開發區職改部門審核(市直屬單位的、非公單位人員或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可略)——南寧市農業系列職改辦審核——網上繳費——農業系列南寧市中(初)級評委會評審。
(三)申報材料及有關要求
實行申報材料“清單制”。我辦對照評審條件及相關文件要求,梳理申報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完善申報材料清單,申報人按照《2023年南寧市農業系列職稱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提供申報材料。申報人是申報材料真實性的第一承諾人,對提交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簽署承諾書誠信申報職稱。因申報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在指定位置填報上傳所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
1.上傳的個人相片須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清晰證件照。
2.申報人在“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欄目中填寫個人主要工作經歷時,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包括在不同時期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
3.個人信息。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應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等相關證明材料。
4.學歷信息。學歷信息通過職稱申報系統“數據獲取”方式填報的,無需提供學歷認證材料;非“數據獲取”方式填報的,還須提供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推薦單位)通過查詢個人檔案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相關材料。
5.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在職稱申報系統中已實現數據共享匹配的,無需提供職稱證書材料獸.易通.搜集.整理。
6.社保信息。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申報人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不含申報當月)以上個人養老保險繳費記錄。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養老保險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規定查處。
在廣西區內參保的,無須提供社保證明。在其他地方參保且可通過網絡核實的,按申報系統要求填寫核查途徑,并上傳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委托函。
7.繼續教育。申報前需完成本部門本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和自治區人社廳規定的2023年度公需科目(《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論述》)學習任務,可登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http://ptce.gx12333.net/)自主完成學習考試。申報資歷年限內歷年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繼續教育情況已實現數據共享的,無需個人提供證明材料。
8.論文著作信息。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著作等應符合廣西農業系列中、初級職稱相關評審條件要求,且必須是取得現職稱以后所發表的。論文著作包括已發表(即在專業期刊上發表)或未發表的(含決策咨詢類信息、研究報告、科學實驗總結、技術工作規劃等成果)。已發表的論文,在申報系統中上傳論文網查的結果或提供核查論文真實性的途徑。如發現有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按《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和桂人社規〔2021〕11號等有關規定處理。未公開發表的,要將原件提交單位進行審核,單位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9.工作業績材料。工作業績必須是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業績成果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并把與專業技術相關的獲獎證書和業績成果材料掃描上傳到“任現職以來業績成果”欄目的“附件信息”中。工作業績成果計算至2023年7月31日。
(四)審核推薦要求
各單位、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各開發區職改部門通過網絡申報系統對申報人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推薦。
1. 單位審核推薦
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加大對申報人員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查力度,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用人單位要加強對學術成果的審查核驗,加大對標記風險刊物的審核力度。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
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應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流程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審議推薦小組進行審議后據實填寫審議推薦意見,經審議推薦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在系統內上傳原件掃描件。審議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的德才表現、學術技術水平、業績成果、考評情況等方面給予評價,明確是否同意推薦。公示完成后,如申報情況或申報材料發生變更,還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公示和補充公示時間均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補充公示情況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
單位對審議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明確是否同意推薦。申報人不符合申報條件或審議不通過,單位沒有出具推薦意見或出具不同意推薦意見,以及有其他不宜推薦情形的,單位不得推薦。
對推薦至評委會的申報材料,經審核發現存在問題的比例達到或超過本單位申報總數1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達到或超過2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并報送書面整改方案,我辦視問題情形和程度予以通報或暫停該推薦單位次年推薦申報權限獸.易通.搜集.整理。
2. 主管部門審核
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所屬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嚴禁將不符合評審條件及申報程序不完整、不規范的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
3. 職改部門審核
各級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的報送評委會評審。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對無職稱和破格申報的從嚴審核,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五、評審量化評價指標
為規范量化評分工作,提高評審公信力和滿意度,現將2023年南寧市農業系列職稱評審量化評價主要指標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思想政治;學歷學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二)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專業技術工作難度、工作強度;業內認可(如年度考核、 本專業技術榮譽、行業內的獎項等)。
(三)本專業業績成果及貢獻:完成與本專業相關的重點項目及成果;科技進步及行業類獎項;與本專業相關的專利、知識產權及其轉化情況;完成與本專業相關的工作及成效。
(四)論文著作:論文、著作、專業技術工作總結等。
(五)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本部門本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和自治區人社廳規定的年度公需科目。
六、誠信與追責
堅決打擊失信行為,嚴格倒查追責。對申報人隱瞞身份申報、掛靠申報、學歷資歷業績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各級職改部門審核過程中隱瞞、歪曲事實以及評審過程中違紀違規的,按權限移交線索,作進一步處理。如責任人為中共黨員,同時移交紀檢部門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處理。
(一)建立誠信檔案。本職改辦將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名單,按規定落實黑名單制度,實現信息共享并作為各級評委會評審時重要參考依據。同時,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
(二)受理投訴舉報。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本職改辦投訴舉報,舉報材料應署舉報人的真實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否則不予受理。
(三)加大查處力度。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誹謗誣陷等惡意行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列入失信檔案,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七、接收評審材料及繳費時間
(一)本職改辦接收評審材料的時間:2023年度南寧市農業系列中、初級職稱申報系統開通時間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18:00,請申報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開發區職改辦把握好時間和進度,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二)繳費。本職改辦收費方式采用網上繳費,費用標準:中級230元/人/次,初級150元/人/次。申報者可登錄申報系統或留意手機短信,了解是否通過審核;通過審核的,可按系統提示于2023年10月20日24:00前在網上繳納評審費,逾期未繳費者不得參加評審。
八、其他評審相關問題
(一)關心關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人員職稱激勵政策繼續按照《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對擔任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等重大任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任務時間計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
(三)關于職稱電子證書。根據《關于啟用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號),自2020年1月14日起我市通過評審、重新確認、認定、遺失補辦等方式取得的職稱,已全面實行職稱電子證書。已發放的紙質職稱證書繼續有效,無需更換為電子證書獸.易通.搜集.整理。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自治區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也可與南寧市農業系列職改辦聯系。聯系人及電話:韋花蘭、0771-5530255。電子郵箱:nnny5530255@163.com,通訊地址:南寧市嘉賓路1號南寧市農業農村局409室,郵編:530028。
附件:(附件1-5下載地址)
1. 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2. 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委托評審模板
3. 2023年南寧市農業系列職稱申報材料清單
4. 專業技術人員破格申報審批表
5. 專業技術人員無職稱申報審批表
南寧市農業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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